广西桂林市
2016-09-07 13:48:151楼
就事论事,视频显示:男的将手机凑近那女人的脸拍摄,故意激怒那个女人,带有挑衅性,也带有侮辱性。女的先是摆摆手示意不要拍,而男的继续录像。女的感到受侮辱,气昏了头,勃然大怒,伸手拍落男的手机,也许是平时缺乏职业修养,竟忘了自己公务员身份,破口大骂,口出脏话。这样一来正中了男的预先设定的圈套。我认为这是“钓鱼录像”。国家最近说公务员执法时,在不妨碍公务的情况下,围观者可以录像,目的在于监督执法过程是否公正。而这个录像者的行为在妨碍公务,录的也不是执法过程,凑近一个女性去拍人家的脸,是一种有损尊严的侮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