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知:2020年4月8日前务必将范围内的坟山自行搬迁
作者:藤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0-03-09 阅:31741

因藤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已经开始对藤州镇中和村、福善村和四旺村以及同心镇力冲村教屈组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收范围东至福善村马骝岭和四旺村上村组一带,西至中和村猪头河,南至中和村观眉水库及力冲村教屈组一带,北至福善村五织坪(详见附图)。





为了做好上述范围内的坟山搬迁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坟山的坟主在2020年4月8日前务必将上述范围的坟山自行搬迁,逾期不迁的当作无主坟处理。

二、凡在发出本通知之日起自行搬迁坟山的,请坟主在搬迁坟山前与藤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征地搬迁工作组联系,搬迁坟山后到藤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征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坟山搬迁补偿手续。

三、尚未搬迁坟山的坟主,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坟山座落的地点告知藤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征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坟山搬迁工作组,以便今后联系坟山搬迁事宜。

四、凡逾期不自行搬迁又不进行登记备案的,视作放弃有关权利,责任自负。

项目征地搬迁办公室办公地点:藤县藤州镇中和村委办公楼和福善村委办公楼。


联系人:杨生:18078062552

黎生:17776108966


藤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征地

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来源:藤县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征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徐伟玲

▍总编:黄群礼

▍投稿邮箱:gxtxrmt@163.com

来源:藤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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