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何某以卖口罩为名诈骗1万多元
作者:藤县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0-05-26 阅:11747
2020年5月25日,藤县检察院办理的何某材口罩诈骗案在藤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藤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梁昌贤出庭支持公诉。藤县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何某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案件经过

2020年2月8日前后,因受新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一时间全国各地口罩供不应求,被告人何某材在“闲鱼”网站上看到有人留言说想要购买口罩,于是就在网站的评论区留言其有口罩出售的信息并留下了两个微信号。

马小姐和张先生循着网站评论区内留言的微信号添加了何某材的微信。何某材以货源紧缺为由,要求马小姐和张先生先将购买口罩的1万多元钱转到其账户上,何某材收到钱后将对方的微信拉黑。马小姐和张先生联系不上何某材,又没有收到口罩,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4月28日,藤县公安机关以何某材涉嫌诈骗罪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5月19日,承办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何某材,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于次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藤县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何某材在疾情期间,利用公众对口罩的需求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高达1万多元,非法占有目的明显。案发后,何某材家属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何某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藤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涉“疫”案件的办理,提前介入该案,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从快批捕、从速起诉,极大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效。
网友评论(1)条

文明评论 禁止谩骂 人身攻击 不能主观臆想造谣 遵守国家法律

匿名评论 可以输入2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