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16岁的李某无证驾驶,结果2人死亡
作者:广西梧州交警 日期:2020-07-01 阅:4981
16岁、19岁本是花季
但却因无证驾驶而早早离去
只留下了悲痛的家人和无尽的遗憾
近日,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唏嘘的交通事故。

  简要案情 



 2020年6月21日13时57分,16岁的李某驾驶无号牌男装摩托车(载有一名乘客郭某)在经过梧州市龙圩区国道207线新地镇尚和岭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由钟某驾驶的桂D号牌小型轿车和对向由肖某驾驶桂D号牌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无号牌男装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和乘客郭某当场死亡及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分析

    据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初步查证,在该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摩托车是造成2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且事发的时候驾乘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危害
由于未成年人达不到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法定年龄,大部分通过自学、偷学驾驶摩托车,不能掌握应有的安全驾驶技术。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往往手足无措,极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缺乏系统的学习和培训,行车过程中常出现闯红灯,超员、超速、逆行等,严重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另外,根据我国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相关法规规定,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无法获得保险赔偿,被侵害人将难于得到保险救济。事故赔偿将由事故责任人的监护人全部承担,对经济收入较低,赔偿能力弱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血的教训告诉我们
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你我责无旁贷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以此为鉴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安全出行


-END-


坚定信心,同舟共济
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审  核:陈曙航

编  辑:石桂晖

文  字:梁 蕾、黄 丽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来源:广西梧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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