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窝界、濛江路段7月15日启用智能自动监控、测速、拍照
作者:藤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日期:2020-07-10 阅:4790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智能监控系统的公告


为我县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更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国道G321线327公里+50米(藤县濛江镇路段)、国道G358线1366公里+100米(藤县天平镇路段)、国道G241线3100公里至3105公里(藤县太平镇路段)等路段、路口,新增设电子警察智能监控系统、测速系统,对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牌标线指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记录在案作为交通违法的证据,依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从2020年7月15日8时起,全天24小时对下列路口、路段进行智能自动监控、测速、拍照。
       二、新增设电子警察智能测速路段:
       国道321线327公里加50米(藤县濛江镇路段)二级公路,双向2车道;国道358线1366公里加100米(藤县天平镇路段),二级公路,双向2车道。全部车型最高限70公里/小时。对在以上路段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记录在案。
       三、新增电子警察智能监控路口(路段):

西江机场站前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发展大道、体育东路、体育西路、泰和路、纯平工业园区路口、中和工业园区路口、中和大道、腾源大道、新源大道、望园大道、广源路、津北片区街道、国道G241线3100公里至3105公里(藤县太平镇石窝界、周冲界路段)、国道G321线303公里+900米(藤县藤州大道路段)等的违法停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牌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记录在案。
       请广大车主、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安全。
       特此公告

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7月3日





藤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智能监控系统的公告》,向社会予以公示。自2020年7月15日8时起,机动车在相关路段有相应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采集,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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