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黎、太平两起重大涉林案件的犯罪团伙成员被逮捕
作者:梧州零距离网 日期:2020-07-19 阅:13218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梁超峰)7月9日及11日,藤县森林公安局分别对一起重大滥伐林木案件及一起重大盗伐林木案件的犯罪团伙成员共九人执行逮捕,严厉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

记者从藤县森林公安局获悉,2016年下半年,藤县大黎镇永和村发生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藤县的王东某、王运某、郭某宏等人以85000元的山根款,承批永和村温某新位于该村“六花冲”的林木。在没有取得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王东某、王运某、郭某宏等人雇人砍伐林木。事后,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滥伐林木蓄积量达65立方米,为重大滥伐林木案件。

2020年7月8日,藤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东某、王运某、区某迪、郭某宏等四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予以批准逮捕。四人归案后对其滥伐林木的事实供认不讳。7月9日,上述四人被藤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另一起重大盗伐林木案件发生在2019年底。2020年1月,广西阳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护林员到藤县森林公安局报案称,其公司种植在藤县太平镇永平村冲垢组的桉树被人盗伐,数量重大,要求出警查处。接警后,藤县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数次深入案发地进行外围调查、视频追踪,迅速锁定太平镇永平村的韩某彬、韩某林、欧某盛、韩某付、韩某、韩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六名盗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对他们分别于2019年11月、12月两次到冲垢组盗伐阳光公司种植的桉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被盗伐桉树的蓄积量共23立方米,为重大盗伐林木案件。2020年7月9日,藤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六名犯罪嫌疑人。7月11日,除韩某彬在逃外,其余五人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森林公安方面提醒,相关公司或人员只对林木进行了外业设计,交纳了设计费,不等于能合法采伐,还必须到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只有取得了林业部门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相关公司或人员方能按照采伐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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