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户:
根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批示精神,今年因新冠疫情影响,我单位管辖市场的经营户可减免3.5个月租赁费。如已缴交了2020年全年租赁费的,可以在一次性预交2021年度租赁费中直接扣减,并要求必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逾期不办理的,将不能直接在2021年度租赁费中进行扣减。其余的只能通过向县财政书面申请的方式把减免租赁费退还到各经营户,由于退还手续需经多部门办理,因此具体退还时间未能落实。鉴于此,希望各经营户互相转知并按以上通知落实办理。
特此通知。
藤县龙源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藤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9日
据今日发帖前。大部分经营户未收到次通知。是哪方面问题。大家可互相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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