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真肥啊!藤县濛江十七岁男子潜入陌生人家中连住6晚!
作者:西江都市报 日期:2020-12-11 阅:3349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十七岁的岳某趁他人全家外出务工之机,潜入他人家中连住六晚。近日,藤县法院审结该起刑事案,岳某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获刑八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5月1日前后,被告人岳某和“猪肚”“阿木”“阿天”(三人另案处理)未经屋主朱某及其家人的同意,趁朱某全家外出务工之机,潜入朱某位于藤县濛江镇某村的家中,连续居住了六晚。
在庭前社会调查及审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被告人岳某家庭情况复杂。岳某因自幼缺乏管教,无心向学,叛逆心理表现明显。辍学后,岳某不务正业,交友不慎,做事偏激,且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庭审中,经法官法庭教育,岳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后悔,并自愿认罪,表示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同时,他也提出,因为其户籍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导致不能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这也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助解决户籍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严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且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幅内处以刑罚。被告人岳某在作案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后及至庭审中均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案情,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岳某从轻处罚。最终,藤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而对于被告人岳某的户籍问题,主办法官表示,目前藤县公检法等部门正在进一步协商解决中。
来源:西江都市报、西江社区
网友评论(0)条

文明评论 禁止谩骂 人身攻击 不能主观臆想造谣 遵守国家法律

匿名评论 可以输入2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