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现将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工作告知如下:
一、 开单、缴费、采样流程
1. 自愿检测者:经网上预约挂号、门诊楼自助机或人工窗口挂号后,到门诊楼一楼“自愿核酸检测开单处”开单,在自助机或人工窗口缴费,后到门诊一楼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
2. 发热患者:到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流行病学调查、登记后到发热门诊挂号、开单,在发热门诊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采样(免费)。
二、 核酸采样时间
1.自愿检测者:8:00—12:00;14:30—17:30
2.发热患者、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有明确流行病学史人员:24小时采样
三、 检测对象
个人、团体、单位均可检测。
团体检测预约
联系人:刘护长
联系电话:0774-7298389
四、 检测收费
1. 自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77元/次。
2. 新入院患者、一名陪护人员、发热患者免费检测,如更换陪护,核酸检测需自费。
3、检测费用可使用医保卡支付 。
五、 自愿检测取结果时间
8:00—11:00采样,当天16:00后出结果;
11:00—16:00采样,当天21:00后出结果;
16:00—17:30采样,次日16:00后出结果。
六、 报告领取方式
1. 持挂号小票/身份证/医保卡到门诊三楼检验科自助机打印纸质版报告;
(约在医院出报告后次日可查询)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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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核酸检测出现“假阴性”、减少交叉感染的可能性,以下几点需注意:
01
为避免出现呕吐情况,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
02
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等
03
所有来院检测人员请佩戴口罩,只有采样时方可摘下口罩;
04
所有等候检测人员一定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谈;
05
采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人证合一。
来源:藤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