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融媒体中心4月24日讯)微信、QQ、微博等是当下流行的通讯方式,是大多数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很多人都会运用这些软件去发表自己的生活动态和感想,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能肆意妄为。近日,藤县一男子因在某小区的微信业主群内发布不当言论辱骂交警,被藤县警方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4月21日,有群众向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举报称,在藤县某小区业主微信群中,一名男子在该群发布不当言论辱骂交警。
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民警发现,在该业主群中,男子的言论具有侮辱性,涉嫌辱骂交警,随即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并移交至藤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合署)进行处理。随后,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发布人李某到城东派出所(合署)进行调查。
经审讯,李某对其在微信群中发布具有辱骂性言论辱骂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供述,他看见交警在某小区门口路段执勤时,因其车辆违停被交警依法查处后心生不满,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便在小区微信交流群内发布辱骂交警的言论。
李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当天晚上,被藤县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交警依法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是为了保护市民生命安全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应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发表网络言论要遵守法律,对挑衅法律尊严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网民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藤县公安局 覃杏清、黄杰
▍编辑:韦潇懿
▍总编:黄健芳
▍审核:黄群礼
▍投稿邮箱:gxtxrmt@163.com
来源:藤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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