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仕平,1974年9月出生,汉族,广西蒙山县人,大学文化,法学学士。
其履历中大部分时间是在组织部门工作,曾任梧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2014年3月,覃仕平任梧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任藤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覃仕平利用担任藤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黄某某、王某等7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九百万元(其中十万元未遂)、港币五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覃仕平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来源:腾讯新闻、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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