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娱乐场所健康发展,依法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藤县公安局决定,对位于广西藤县藤州镇宏达广场开发区B1-1号第一层1号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藤县曼城酒吧予以取缔。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藤县曼城酒吧在未经文化部门行政许可,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7月2日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藤县曼城酒吧予以取缔(藤公行罚决字【2021】01412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来源:城东合署 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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