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警示丨梧州市1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简要案情
作者:广西梧州交警 日期:2022-01-01 阅:2502
 2021年12月02日12时16分许,驾驶员钟某南驾驶桂DHXXX6小型轿车(搭载周某华、周某荣、李某贤、周某媚)沿S4001高速公路塘源连接线由东南往西北方向行驶,行驶至S4001高速公路塘源连接线与梧州市207国道东绕城过境一级公路交叉路口时,与沿梧州市207国道东绕城过境一级公路由西南往东北方向行驶张某枫所驾驶的辽CCXXX4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钟某南、周某华、周某荣当场死亡,李某贤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媚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两车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勘查处置和疏导交通,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领导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

     目前该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一是机动车驾驶人通过路口时不减速、不让行;二是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梧州交警提醒


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驾车经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请按规定让行,严禁超速行驶,车上驾乘人员应当系好安全带,驶出高速的平交路口要“一慢二看三通过”,切勿疲劳驾驶。

案件具体情况以公安机关公布为准,希望广大群众不传谣、不信谣,一旦触犯法律,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ND-

审   核:石桂晖

校   对:张议文

             编   辑:蓝兰清、钟嘉宁

文  字:王继成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来源:广西梧州交警
网友评论(0)条

文明评论 禁止谩骂 人身攻击 不能主观臆想造谣 遵守国家法律

匿名评论 可以输入2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