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公开招聘组织专干公告
作者: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3-07-11 阅:7648
太平镇公开招聘组织专干公告
为开展好我镇基层党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党委组织专干。
一、目标任务
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组织专干,加强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镇党委组织专干;招聘人数为1名(编制外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党建工作事业做出贡献;
(四)身体健康;
(五)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1日至2005年7月11日期间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藤县户籍优先;
5.有党务工作经历优先。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要求: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太平镇公开招聘组织专干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职位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报名时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2张(照片后标注姓名)。如不方便到现场报名,可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tpzzwb@163.com。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地点:镇党建办(设在镇政府三楼)。联系电话:7602026。
(三)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4日止。
六、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体检:具体时间及名单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应聘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确定后备人员。拟聘用人员及后备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开栏张榜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应聘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首次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的期限为1年,期满后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每次均为1年期限。
八、工资待遇工资
待遇为每月2900元(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属于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缴纳。
组织专干在组织专干岗位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补贴50元/人/月,最高补贴200元/人/月,工龄补贴按月发放,不满一年不计算;在组织专干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从次月开始按月发放。
中共藤县太平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Ft7eqaxoL0Ek0mQXzkr-g?pwd=2023

提取码:2023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来源:镇党建办

编辑:李佳颖

审核:欧定文

出品:中共藤县太平镇委员会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投稿邮箱:tpzx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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