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16万多元清洁垃圾费未入公账,藤县埌南镇三名分管领导被纪委通报
作者:西江都市报 日期:2017-03-01 阅:6247
西江都市报讯  2月28日,梧州市纪委通报了一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
经查,2011年至2016年3月间,藤县埌南镇村镇规划建设站(前身为交通和城镇建设管理站)使用正规发票和非正规发票收取清洁垃圾费,其中16.61万元清洁垃圾费未入单位财务账,部分账外资金被该站有关人员以虚假手段套取并私分或违规支出(另案处理)。2016年12月,因对分管范围党员干部疏于教育和管理,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得力,分管交通城建、城管、环卫等工作的时任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黄天养(现任同心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村镇规划建设等工作的时任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周江昌(现任埌南镇人大副主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规划等工作的时任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黄演志(现任金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网友评论(4)条

文明评论 禁止谩骂 人身攻击 不能主观臆想造谣 遵守国家法律

匿名评论 可以输入25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