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藤县岭景镇发生一起学生落水失联事件,此次落水失联学生共2人(其中1名学生死亡,另外一名落水失联学生仍未找到),教训深刻、令人惨痛,再次敲响了防范溺水工作的警钟。请同学们务必严格遵守“六不准”,即:
(一)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四)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五)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六)当发现有人溺水要立即求救,不会水性的同学不得擅自下水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