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通报1起党员干部违纪典型问题
作者:来源:藤县纪委 日期:2017-06-04 阅:6027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严明纪律,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现对我县查处的1起违纪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藤县东荣镇上峡村委干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2007年2月至2016年12月,东荣镇上峡村委收到集体林场租金收入共计26万余其中违反议事规则,没有经过党员组长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就直接开支使用集体租金20万余元。上峡村党支部书记何瑜成村委会主任何世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村党支部副书记覃毅对此负有一定责任。上述三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集体林场租金中各领取工资、节假日补助款5354.2元。另外,2010年8月,何瑜成何世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协助东荣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导致不符合危改条件的村民违规申领到危改补助款。2017年4月,何瑜成何世明覃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严明纪律规矩。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确保党内政令畅通,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坚守责任担当,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善于履职、敢于担当,做到明确责任不含糊、坚守责任不动摇、落实责任不懈怠。

三要强化监督执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动辄则咎,抓早抓小,快查严处,做到执纪必严,寸步不让,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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