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撬车12起盗得863元被判一年九个月
作者:人民法治网 日期:2017-11-24 阅:4051
人民法治网广西讯(通讯员 张焕杰 辛宗森)藤县一“90后”男子在短短的一个月内疯狂盗撬小车12起,最终被公安民警抓获。近日,被告人李某全因犯盗窃罪,被藤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6年10月份至2016年11月份期间,被告人李某全在藤县藤州镇范围内,先后撬开12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的车门,盗窃财物共计863 元。藤县公安局经过严密排查发现嫌疑人于2016年11月30日入住藤县藤州镇河东某旅馆,马上派出公安民警前往嫌疑人入住旅馆,最终将涉嫌盗窃的被告人李某全抓获归案。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并表示愿意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希望可以从轻处罚。

藤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实施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全犯盗窃罪罪名成立,依法应追究被告人李某全的刑事责任。被告人盗窃12次,属多次盗窃,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幅内量刑。被告人李某全归案后至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李某全的犯罪事实、性质、悔罪表现以及其所具有的量刑情节等,藤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供稿单位:藤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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