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4名15周岁的花季少女,涉嫌犯抢劫罪被抓获
作者:平安广西网 日期:2017-12-08 阅:5333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苏杨夏 胡家榕
 
  11月23日,在藤县看守所审讯室内,一场不同以往的审讯正在进行。小金(化名)擦拭着泪水,看着对面的检察官和自己的母亲说:“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出去以后再也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我想重新回到学校读书,毕业后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回报父母。”
 
  日前,藤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受理了一起案子,被呈报批准逮捕的是4名15周岁的花季少女,她们因涉嫌犯抢劫罪被抓获。
 
  检察官仔细查看案件材料,拟定处理案件的方法,请示领导后,又进行社会调查。经过各方审查,结合这几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平时的表现,检察官认为,这几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属于糊涂、不懂法而犯了错误。挽救、惩戒犯罪最好的方式不是冰冷的铁牢,而是教育和感化。
 
  为了能够达到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藤县检察院未检办的检察官联系这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电话沟通交流后,检察官决定邀请家属到场陪同审讯,让孩子在讯问时有安全感,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法治道德教育同步进行,进一步强化教育效果。
 
  在藤县看守所审讯室内,检察官对小金进行讯问时,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
 
  “平时我都是和她们一起玩的。她们说去抢手机,我也没多想,就跟着一起去了。当时我站在旁边,没有动手也没有说话。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现在我非常后悔。”小金言辞恳切,悔罪之意溢于言表。
 
  检察官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明辨是非,谨慎交友,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青年,千万不可触碰法律的底线。要培养一技之长,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取得收入,长大后要孝敬父母,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金的母亲在一边说:“妈妈爱你,也相信你以后一定会好起来的。”
 
  检察官让小金谈谈她进看守所前后的变化以及今后的打算,并为小金答疑解惑,消除她的思想包袱,引导她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和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
 
  讯问结束后,看到这几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耐心的教育后都勇敢面对自己的过错,并且悔罪态度良好,检察官放下心来。
 
  小金涉嫌抢劫罪,但因情节轻微,且是初犯,藤县检察院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藤县检察院未检办开展“护蕾活动”,不但强调预防犯罪,还侧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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