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关于殡葬改革的告示
作者:今日藤县 日期:2017-12-18 阅:5573

广大居民群众: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法》等相关规定,为提升我县城市品位,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殡葬改革,大力整治城区及周边殡葬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划定火化区,逐步实行火化。

二、禁止在县城规划区的街道、居民小区、防洪堤等一切公共场所举办搭建灵棚、打斋、超度、沿街游丧等丧事活动。

三、县城范围的丧事活动指定到县殡仪馆内举行,免收场地管理费。具体地址:藤州镇平政村深水桥冲内,即富吉往金鸡方向700米(未过深水桥)往右转直入500米。

四、禁止在县人民政府《通告》(藤政通〔2012〕1号)禁葬地段埋葬坟墓(具体地段见通告)。

五、违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希广大居民群众支持配合!

 

藤县民政局

2017年12月16日


殡葬改革标语

 

1、坚决贯彻执行藤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城规划区埋葬坟墓的通告。

2、大力整治城区及周边丧葬秩序,逐步推行火化,加快殡葬改革步伐。

3、整治殡葬秩序,推行殡葬改革。

4、移风易俗,文明殡葬。

5、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

▍编辑:霍金铃

▍总编:董娜

▍审核:黄国策

▍出品:中共藤县委员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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