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庆镇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7年后出来变三无人员
作者:藤县司法 日期:2018-01-23 阅:12528
为了让刑满释放“三无人员”早日回归社会、远离犯罪。近日,藤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积极引导,成功联系安置新庆镇刑满释放“三无”人员阿德(化名)到广西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帮助其回归社会。



据悉,现年34岁的阿德在2000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于2017年11月执行刑满予以释放,阿德刑满释放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已经流落街头。我局领导知悉后高度重视,立即与新庆镇政府等单位多方联动,再与阿德做好再就业前的沟通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刑满释放“三无人员”的阿德给予安置工作和帮扶救助,最后成功帮助其到广西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工作。

近年来,藤县司法局认真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效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预防重新犯罪,为维护藤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图文:藤县司法局社矫股 谢碧海

编辑:易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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