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传言是真的,门诊定点统筹为何只能选一家
作者:零距离 日期:2018-05-15 阅:4800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吴柳琴)昨日起,梧州市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可按照自愿原则,在市内74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进行门诊统筹结算。

门诊统筹需要参保人员在梧州市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其中包括兴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个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以及67个乡镇卫生院。而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均属于基层医疗机构。

梧州市社会保障事业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门诊中,医疗人员接诊的多数是一些较普通的疾病,如感冒发烧。把普通的疾病放到基层医疗机构解决,既能够有利于巩固村级卫生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生存与发展,避免卫生资源集中在城镇大中医院扎堆看病的状况,也有利于我市分级诊疗的建立,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为何参保人员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其中一家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该负责人解释,因为有限的基本医保基金集中用于化解个人门诊费用基金风险,所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按人头付费,利于实现医保基金社会共济以及医保基金调剂使用。若参保人员选定两家或两家以上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调剂使用将难以实施。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在今年6月30日前参保人员未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学籍或户籍所在地代为选择相应的门诊医疗定点机构。若参保人员在非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异地居住门诊医疗发票以及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不予支付。

此外,如果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参保人在本市辖区内发生的门诊统筹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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