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能光想着省油,一步小心一箱油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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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意见稿) 为加强新庆镇镇区交通管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城乡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并结合新庆镇实际,现决定,自2018年11月11日起,对大路圩街道(东至新庆镇卫生院,西至中心村路口)实行交通管制,全段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停放在黄线外,临时卸货(司机跟车)时间为每天下午18:00至次日早上8:00。,对违法停车行为将通过视频抓拍、现场拍照、强制拖车等方式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公告。
藤县交通警察大队金鸡中队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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