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政府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筑的通告
作者:太平政讯 日期:2018-12-27 阅:3329

我镇打击违法建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镇已对私搭乱建等违法建筑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但仍有个别群众拒不执行,为切实维护我镇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杜绝一切违法违建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批准,任何组织、集体、个人不得在镇辖区规划范围内擅自建筑。

二、对已存在的违建点,镇政府正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请相关人员主动到政府配合调查,并主动保持原状听候处理。

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为违法建筑私接水电,对调查属实的违法建筑将进行断水断电、以及强制拆除处理。

四、我镇以坚定的决心,常态化开展打击违章建筑行动,营造全镇打违高压态势,对构成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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