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镇镇区"六乱”整治成效,缓解镇区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我镇城监中队联合太平交警中队对镇区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进行执法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太平镇城监中队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对镇区道路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拍照取证,并把违法信息上传至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扣分、处罚。
二、整治范围
镇区范围内道路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和区域,人行道(按规定划定的停车泊位除外)和法律、法规规定禁停的其他路段和区域。
三、整治时间
2019年3月19日至3月24日为宣传教育期,从2019年3月25日起对违法停放机动车进行拍照取证,上传至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特此通告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太平中队
2019年3月18日
文字:太平镇人民政府
编辑:唐子雨
审核:黄桥生
出品:中共藤县太平镇委员会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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