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21时许,濛江镇派出所接到濛江镇覃安村村民孔某的报警称,在濛江镇覃安村黎村村道上发现一条蟒蛇,因担心蟒蛇被过往村民伤害,同时也防止蟒蛇伤人的情况出现,只能先将其抓获,希望派出所尽快出警处理此事。濛江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村民所说地点把蟒蛇带回派出所救助,并联系藤县森林公安局前来处理此事。
6月25日上午,藤县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与藤县林业局林政股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濛江镇派出所接收蟒蛇。工作人员经核实确认,该蟒蛇长约2.5米,重12.9公斤,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检查其身体并无损伤,健康状况良好。经请示梧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并结合实际,为不破坏其原有的生活习性,应选择远离居住区适宜其生存环境,放归当地大自然处理。当天上午,在藤县濛江镇马王村一山林处将该蟒蛇放归大自然。
来源:县林业局 县政府网 作者:黎菱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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