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不动产登记人员5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已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承担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工作。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5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5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土地管理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月5日后出生)。
(四)梧州辖区户籍。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土地管理工作经验的放宽到中专学历),专业要求为土地管理、测绘、房产管理、中文、法律、信息工程、文秘、计算机等相关相似专业为主,必须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
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下列人员不具备招聘条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调查或拘役,贩、吸国家违禁药物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和不良嗜好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在藤县人民政府网、藤县国土资源局网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8日下午17:30分。
2.报名地点:藤县国土资源局四楼行政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小二寸照片两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三)面试
面试主要产测评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需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有不合格或者弃权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合格者由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四、工资及待遇
被招聘的人员与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1800.00元,聘用期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违反规定的招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
以上公告,藤县国土资源局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藤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黄主任,黄股长,联系电话:0774-7292551)
藤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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