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调处 太平司法所 “两会”期间成功化解一起山坟纠纷案

查看:3954   评论:0   来源:藤县司法   时间:2018-03-05 15:06:01

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和“清明节”来临之际,藤县太平司法所接到三名大坡村村民报案,称他们村原集体晒地被坟主用水泥硬化,超出了原来坟山范围,多占了集体土地,但苦于无法查找到坟山主人,希望司法所协助查找坟山主人并进行调解。

接到报案后,太平司法所立即进行排查。经排查得知,该坟山是藤县平福乡几个村涉及几千韦姓人的祖坟。为避免事件扩大化,太平司法所启动调解程序,通知双方当事人派代表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会议现场
      在调解会上,双方就坟山水泥硬化的位置是否超出范围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眼看矛盾持续升级,所长周虹武果断决定立即前往纠纷现场进行调解。




太平司法所所长周虹武在现场了解情况

     在现场,调解员先是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坟山界址范围的陈述,然后对坟山的水泥硬化面积进行丈量,确认硬化范围与原坟位置基本相符。因此,调解员转变调解思路,将矛盾争议点转移和弱化,着重通过人情劝说双方互相理解,不要因此而伤了和气,同时耐心讲解法律法规。紧接着,在单独做双方思想工作过程中,周所长还了解到大坡村民担心硬化后的坟山会阻碍今后的通行。因此,为了打消大坡村民的疑虑,结合当地习俗,建议在不迁移主坟的基础上,将坟山后土位置进行调整。由原来的位置向主坟缩进70公分,确保今后不影响道路通行。这项建议得到了双方的认可,最终矛盾纠纷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法律小课堂


       我国的土地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坟山坟地亦属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宗族或个人没有所有权。已葬坟墓维持现状不变。国家、集体和个人经依法批准在坟地上修建的房屋、工矿企业、学校、公路、桥梁、农田水利设施和依法种植在坟地上的林木、农作物等,均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借口破坏或侵犯。

图文:周虹武  林冰岸

编辑:易   嘉

审核:吴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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