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东荣镇荣江学校:
报来《关于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是经藤县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初中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10〕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价费〔2018〕25号)等文件规定,通过审核你校办学成本,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调整你校教育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由原来2500元/生.学期调整为 2800元/生· 学期,这是最高限价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及学生家长承受能力在最高限价标准内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二、学生宿舍住宿费由原来180元/生· 学期调整为 200元/生.学期。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含学生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20度/室·月),超过供水、供电定额的,按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另行收费。
三、其他有关事宜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10〕20号)执行。
四、实施收费前,你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你校的官方网站、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五、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
藤县物价局 藤县财政局
藤县教育局
2019年1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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