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3472 评论:0 来源:梧州发布 时间:2019-01-07 19:33:36
据悉,2018年3月初,共享单车悄然出现在梧州街头,一度引起市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为鼓励和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2018年7月25日,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梧州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共享单车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对企业的要求、企业的职责以及使用者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如今时隔半年,有关部门发布《准入公告》,为共享单车在梧州的正式运营打开了大门。
那么这则《准入公告》有些什么具体内容呢?以下干货,了解一下:
车辆停放问题
运营企业须与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签订管理服务承诺书,包括投放数量与区域、停放管理、运营调度、处置响应、车辆回收、代为清理等,对违规停放车辆负有管理与清理责任,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须设置共享单车借还、停放区域,并建设共享单车停放固定桩等。
车辆维护问题
运营企业须具备完善的车辆维护服务制度,在本市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服务网点、维修调度停放场地和管维人员,建立有运营管理、巡检维修、安全保养、报废回收等机制;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保障车辆安全性,确保车辆完好率达95%以上,确保车容整洁;要设立客服热线,确保24小时畅通,认真处理用户咨询投诉等。
押金问题
运营企业在本市应通过信用管理和技术创新等,推行免押金服务方式;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资金结算,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关于“押金”问题,进入我市的共享单车企业,不收取押金是一个优胜条件,因为收取用户押金、预付资金的企业,即使采取“须在本市设立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资金由银行存管,对使用者押金不得挪用”等措施,也无法真正保证用户的资金安全。
用户使用车辆时的安全问题
运营企业在本市须通过车辆设计和网络信息平台的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强用户身份信息注册和车辆使用管理,禁止向12周岁以下儿童提供服务;须为使用者购买一定赔偿额度的事故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并有提示用户使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程序、赔偿范围与理赔程序;使用者发生伤害事故时,企业须协助并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准入要求中每一项都是政府部门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整治措施,要求企业根据准入要求完善相关的工作手续和手续管理,规范自身经营。
在共享单车正式进驻梧州后,政府倡导的是“共管”理念,将引导企业与专门管理队伍开展合作,签订共管协议。同时,要求企业要尽主体责任,做好共享单车的管理。
据了解,今年我市计划建设“梧州市共享单车行业监管平台”,把在本市经营的企业及车辆信息列入平台,供政府管理部门管理使用,监督企业规范经营,也是智慧交通的一部分。发布准入要求是对共享单车发展的事前管理规范,建设运用监管平台是为加强共享单车发展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前后结合共同规范我市共享单车健康发展。
此外,记者从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出行)了解到,目前,哈啰单车已获悉梧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准入要求,正在积极准备到我市相关管理部门报备,走相关的准入流程。未来也将会根据梧州各地居民的实际需求,逐步进入梧州市下辖县(市)运营,为梧州群众提供更便利的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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