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7384 评论:2 来源: 时间:2013-08-02 08:13:05
一、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竞聘学科及岗位
(一)竞聘学科
学科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生物 |
美术 |
计算机 |
体育 |
音乐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合计 |
藤县第一中学 |
1 |
4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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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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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藤州中学(初中) |
4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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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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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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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藤城中心校 |
8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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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潭津中心校 |
15 |
1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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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朝阳小学 |
6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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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合计 |
34 |
26 |
10 |
1 |
1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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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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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二)职称岗位及工作安排要求
必须无条件服从竞聘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按规定进行岗位聘任。
三、竞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竞聘范围
1、全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设有竞聘岗位学校的教师不能参加竞岗)。
2、代课教师招考转公办聘用不满五年、聘用制教师首次聘用合同期未满、“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不能参加本次竞岗。
(二)竞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进取精神,教育教学成绩优秀。
2、竞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且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竞聘初中 教师岗位必须是在编在岗的初中教师,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中学或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且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竞聘高中教师 岗位必须是在编在岗的中学教师,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且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对口(以毕业证或职称资格证为准)。
4、在乡镇、农村学校任教满五年(含五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5、取得小学一级(中学二级)及以上职称;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含二乙)以上。
6、2008年以来曾获得过县级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或2008年以来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
四、竞聘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 8月7日—8月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藤县第一中学第二阶梯教室②
3、报名要求:(1)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年度考核手册、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相片3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参加报名;(2)应聘者只能竞聘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封闭式在规定时间内撰写应聘学科教案一份。
2、笔试内容及要求:
(1)内容
小学:本县五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
初中:本县七年级现行各学科的教材内容(物理科为八年级内容,化学为九年级内容,下同)。
高中:本县高一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
(2)要求:按规定内容写一份教案,教案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13年8月13日
4、笔试地点:藤县潭津中心校
5、开考比例:竞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紧缺学科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2013年藤县公开竞聘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但开考比例必须达1:2。
6、根据笔试分数按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2013年藤县公开竞聘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才能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小学类本县五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初中类为本县七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高中类为本县高一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
2、说课办法:由入选参加说课的教师在说课前1小时抽签确定说课内容,现场备课60分钟,现场说课10分钟。
3、说课时间:2013年8月16日
4、说课地点:藤县潭津中心校
5、说课成绩:说课总分为100分,说课成绩未达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6、说课评分: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四)聘用办法
1、竞聘者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其总成绩,根据竞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末名同分的,在选 聘学校岗位服务者优先,再取学历最高者;如学历相同,取职称最高者;如学历和职称都相同,取获得荣誉最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面试复试, 取成绩最高者。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藤县人才网”上公示三天。
3、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入编手续。如需递补则按所缺学科得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纪律
1、确保竞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竞聘证明材料者等不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糸统的各种竞聘。
2、违反考试有关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整个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2013年藤县公开竞聘
县城学校教师岗位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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