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将第十七批共2件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藤县大黎镇平安村污染农田未得到补偿问题(受理编号:900,梧督-0801004)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藤县大黎镇平安村原本有三十多个铅锌矿采矿口,自2013年起已全部停工,但是原先排出的废水污染农田,被污染的农田至今未得到治理,亦未得到补偿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大黎镇平安村力发矿区正在停产整治,矿区大部分开矿表土也重新绿化;受污染耕地面积共240亩,从2013年后大黎镇政府组织受污染农田户主多次开会探讨转变种植模式,目前已取得成效;矿业主因资金困难未落实2015年至今的农田污染补偿。
(二)处理情况
县政府经与矿业主协商,矿业主承诺在2017年8月前完成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及相关手续,以恢复生产,筹集资金补偿村民。县环保局将督促做好矿区环境整治工作,加快大黎镇铅锌矿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工作,确保今年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大黎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
二、关于藤县周村农田污染、生态遭破坏问题(受理编号:954,梧督-0801010)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集体林地原植被被破坏,污染农田现象属实,未发现县环保局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处理情况
针对破坏林地的情况,相关部门已作相应查处,涉事公司北辰公司已落实2013年受污农田补偿,2014至2016年的污染补偿,北辰公司、埌南镇政府、双底村村委组成工作组正在协调。埌南镇政府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8月8日前组成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对受泥水污染农田的核实补偿工作。县水利、环保部门已责令北辰公司落实整改方案,8月10日前对拦砂坝淤泥进行清理,消除拦砂坝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埌南镇政府、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
藤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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