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这边做了一面锦旗给你们,已经做好了,需要你们留一个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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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藤县法院金鸡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刘某将一面写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金鸡法庭,感谢法庭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4月份,李某在微信上发布买卖新旧手机的广告。刘某于2022年4月28日通过微信与李某联系购买一台iphone手机,双方商议价格为2900元。当天刘某向李某提供的支付宝收款账户支付了货款,李某收款后没有将刘某购买的手机发给刘某,后经刘某多次联系李某要求退款,但李某没有退款也没有将手机发给刘某,刘某多次向被告追讨无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
藤县法院金鸡法庭受理案件后,依法传唤李某到庭并询问李某事情经过,李某承认收到刘某购机款,但因疫情不能按时发货。确定开庭时间后因疫情影响,原、被告均在外地无法到法庭现场参加庭审,于是法院开通便民措施采取线上开庭审理。李某未出席参加庭审,本案依法缺席审理。
开庭时刘某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支付宝转账截图》,以此证明刘某、李某之间手机交易的意向以及刘某已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了价款,明确了刘某、李某通过微信买卖手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某应退还给刘某购机款2900元。
刘某收到判决书后,直呼现在的便民措施真是太便利了,全程线上操作,帮他解决了很多困难。因刘某在外地不能亲自将锦旗送到藤县法院,于是有了开头一幕。刘某通过邮寄的方式将锦旗送给金鸡法庭,以此感谢法庭秉公办事,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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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点点滴滴见初心,一面锦旗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一种鞭策。藤县人民法院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职业初心,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着力提升藤县人民法院为民服务、司法惠民形象,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END
藤县人民法院
文 字 " 黎雄健
图 片 " 金鸡法庭
编 辑 " 杨斌清
审 核 " 陈炎权
来源:藤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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