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在休闲吧拾到手机,“索酬”不成,还持刀伤人
作者:藤县融媒体中心 日期:2020-03-14 阅:5495

近日,藤县检察院对拾到手机索酬不成还持刀伤人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强、霍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


2019年12月18日凌晨,被害人梁某某在藤县某休闲吧遗失了手机,经电话联系得知被黄某拾到,黄某称必须提供现金红包才能赎回手机,双方见面后协商不成发生争吵,黄某的同伴霍某便打电话叫李某强前来帮忙,双方发生斗殴。在打斗中霍某从李某强的摩托车车桶里拿出一把柴刀追砍梁某某的同伴林某和陈某,造成林某面部、陈某手指等部位受伤。李某强也拿出一把水果刀并捅伤梁某某腹部,梁某某受伤倒地后求饶,李某强等人遂停止殴打并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梁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林某、陈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通讯员:藤县检察院 李杰、黄雪媚

▍编辑:徐伟玲

▍总编:黄群礼

▍投稿邮箱:gxtxrmt@163.com

来源:藤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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