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大坡村主任被通报,警告处分
作者:藤县清风 日期:2019-03-07 阅:4088
2月28日,藤县对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 藤县同心镇大梳村总支部书记韦景玉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乱摊派问题。2014年至2015年,韦景玉为解决村保洁经费问题,要求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按1000元/户的标准捐款给村集体,作为村保洁费开支。期间大梳村共收到捐款8400元,其中危改户的捐款8000元。2018年10月,韦景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藤县太平镇大坡村村委会主任饶付颖把关不严导致他人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问题。2016年,饶付颖在协助镇政府开展低保工作中,作为入户调查的村干部,没有如实反映该村覃某容生育5个儿子及覃某容的小儿子覃某海和儿媳妇王某作为公办教师的家庭情况,导致覃某容户通过评审并违规享受低保待遇。2018年12月,饶付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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