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藤县农业农村局处获悉,我县已经恢复全县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杀活动。
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藤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恢复全县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杀活动
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现就全县恢复活禽活畜交易和宰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的活禽(鸡、鸭、鹅、白鸽、鹌鹑等)、活畜(马、牛、羊、狗等)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进入市场交易,禁止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活禽、活畜入市交易。同时活禽、活畜销售者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和销售,查验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场内设立活禽活畜集中宰杀点。宰杀、销售活禽、活畜的场所需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制度,配备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活禽、活畜粪便、污物等要按照规定进行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三、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藤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1日
▍来源: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藤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邓炎森
▍总编:黄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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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藤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