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核批准,我院于2021年4月23日起由一级医疗机构升级为非营利性国家二级综合医院。经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批通过,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从2021年7月1日起,我院按二级医疗机构进行收费,城乡医保参保病人的医疗待遇按二级综合医院规定实行,具体如下:
01
我院的检验、检查、诊疗等收费标准由原一级综合医院调整为二级综合医院收费。
02
住院报销起付线及报销比例:年内首次住院的,起付线为300元,年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为200元,医保报销比例均为75%。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免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即报销比例为80%)。
03
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起付线及报销比例:起付线为10元,报销比例为70%,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门诊特殊慢性病诊疗报销免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即报销比例为75%)。
特此告示,请互相转知。
藤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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